各位同学:
2018-2019学年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已经启动,为确保助学贷款工作有序、规范地开展,确保每一位有需要的同学都能顺利贷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资格认定
入学前户籍为江苏省的非毕业班学生可以申请本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入学前户籍不在江苏省的非毕业班学生,如需办理生源地贷款,请咨询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申请并获得本次生源地贷款的同学,本学年度不得再申请工行的国家助学贷款(建议同学们申报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简单,还款方便)。
二、 贷款申请标准
每个人申报的生源地助学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
三、 管理系统录入
1.首次申请学生通过资格认定后,如实填写《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信息采集表》(附件一),学院将(首次)申请学生的相关信息录入省管理系统。
2.外省首次办理申请,请根据生源地教育局需要,填写“外省证明”样表(附件2)。
3.曾经办理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只要在网上完成本通知四“续贷申明”即可。
四、 续贷申明
续贷指的是往年在江苏省内或省外曾获得过生源地贷款,本学年度仍需继续申请生源地贷款。需学生本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https://sls.cdb.com.cn/)
学生需认真总结陈述一学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
首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将《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信息采集表》和“外省证明”于2018年5月16日周三前送学生工作办公室(叔愚205东)王为正老师。
学院
2018年5月11日